买房不易处处坑

  • 不要过于依赖中介(收佣不担责)、银行(批贷放款全由它)
  • 自己签字的要瞪大眼睛逐条咂摸
  • 不要写死日期,给自己留足余地
  • 买家最终里外里亏了六七百万,能获批745w贷款的也不是一般人,过户前想办法过桥补足也划算啊

相关方

  • 卖家1:范俊,男,19801013出生,汉族,户籍地上海市杨浦区。
  • 卖家2:应爱萍(范母),女,19530914出生,汉族,户籍地上海市虹口区。
  • 买家:伍亭颖,女,19960216出生,汉族,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,住上海市。
  • 中介:上海美凯龙爱家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  • 房屋: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号XX室,房屋类型办公楼,建筑面积180.09平方米
  • 法院: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(一审)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二审)

各方立场

  • 买家: 已批贷、已支付一半房款、已装修,希望继续履行合同
  • 卖家: 坚持依据合同约定所赋予其的单方解除权及损害赔偿权,解除买卖合同并获赔
  • 法院: 给予双方充分合理的庭外和解时间,以期双方或许能继续履约,本案涉房系二手办公楼,并非一手商品房或一般意义上的居住用房,卖家坚持,法院也只能无奈地表示遗憾

事件时间线

时间线

20200527 签订居间协议

房价1550w,网签时支付50%(775w),过户时若贷款有问题,应补足。

20200530 签订补充条款1

房价1550w(净到手价格,不含佣金)包括合同价1490w及装修补偿款60w,20200630前付清首付745万元,过户时支付装修补偿款60w,剩余贷款745w。

202006 交房

支付定金100w、交房、支付第二笔房款400w。
0630前还余245w未支付。

20200702 网签

(1)签订补充条款2:

  • 从20200701起至付清245w之日止,按每天万分之2.73(=¥668.85)计息(后续已支付),年化利率10%
  • 须在20200731前结清,否则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,买房赔付违约金310w,及装修损失180w。

(2)签订协议书3:

  • 若买家违约导致合同解除,买家7日内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装修费180w。
  • 如卖家违约导致合同解除,则向买家赔偿装修费损失180w。

(3)网签合同:

  • 20200731前支付245w。
  • 20200830前过户。

20200713 支付第三笔房款245w

202007 申请贷款

第一次贷款未审批通过,卖家同意换一家银行申请,并配合重新办理银行贷款

20200915 卖家发律师函

告知买家应于过户前付清全款,希望其在收函之日起3日内将钱付清(还差805w=745w贷款+60w装修补偿款),如仍然不付,卖家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买家赔偿违约金及装修损失等。

20200930 卖家发解除买卖合同通知书

再次明确买家在收到上述律师函后仍未按照约定期限付款,因此卖家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,并要求买家搬离并归还涉案房屋,偿付房款总价的20%的违约金和房屋装修损失180万元等。

20201007 继续办贷款

  • 买家确认收到上述解除函件
  • 双方去银行共同办理贷款事宜

注:买家认为此行为应视做卖家未行使解除权。
卖家则辩称: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权利放弃必须明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解除权的放弃必须是明确的意思表示,双方自2020年9月30日后再未达成过书面协议,其配合办理贷款的行为并非放弃其解除权,而是履行其合同义务。

20201029 贷款审核通过

20201116 一审立案

20210625 一审判决

  • 合同于20201007解除
  •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房屋,逾期房屋占有使用费按¥1000/天计
  • 买家支付:违约金310w、房屋整修费损失赔偿金180w、案件受理费¥46000
  • 卖家支付:案件受理费¥800

20210907 二审立案

20211201 终审判决

维持原判

  • 买家支付:案件受理费¥27200
  • 卖家支付:案件受理费¥1737.5